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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群小人物在美国法律秩序中追求幸福的故事
他们的快乐与忧愁、苟且与反抗、安逸与挣扎,
都写在了他们追求幸福的路上
法律前人人平等、选举投票、自由恋爱、读书上学,
这些现代人看似平凡、日常的微小事物
对他们来说却是二百来年戮力争取的幸福权利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予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
在美国建国时,《独立宣言》曾承诺人人皆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而这个观念也被视为是现代文明价值的核心。若我们省察美国立国二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就会发觉这个承诺曲折迂回的实现过程,尤其体现在每一次关键性、里程碑式的法院判例中。
刘宗坤博士的《为幸福而生》侧写了芸芸众生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寻求幸福的故事,诸如想摆脱奴隶桎梏的混血女孩莫里森,想要有上学权利的中国裔林氏姐妹,想要有相爱权利的拉翁夫妻,以及想要有女性身体自主权的罗伊女士。上述细琐的故事片段映照出时代的变迁,有人认为这是进步迈前,也有人认为这是礼崩乐坏。但不管如何,这些历史上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只是想追寻自身的幸福,他们的苟活和反抗、安逸与挣扎交织的一生,都跟美国民权运动史深深地扣合在了一起。从他们之后,投票权、自由婚恋、女性堕胎、儿童入学等权利普及到了每一个人身上,这才实现《独立宣言》所承诺的话语,而非只是虚无飘渺的政治乌托邦。
刘宗坤博士利用大量法院的判决书和文件,选取美国最高法院的重要判例以及近年基层法院轰动一时的审判,抽丝剥茧其中案件的来龙去脉,法官为何如此决断?律师为何想打这场官司?原告与被告的量子纠缠,以及参与其中那些上自知识菁英、下到寻常百姓的众人,是如何评价每场改变历史的重要判决。
本书的每桩案件都是精采的故事,有些令人揪心,有些令人唏嘘,更有些令人振奋。美国首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曾言:「做你认为对的事,让法律赶上来。」有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构筑了现代文明的柱石,但这些立法更立基于普通人对幸福的追求,也是每位自由人对生活方式的坚持。
本书特色
★从法院判例出发,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艰深条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有法官、律师、原告与被告、陪审团,众人一同演绎改变历史的转捩点。
★如同台湾的民主先行者奋斗多年才争取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美国在种族、性别等诸多方面也是历经许多努力,才争取到现代人习以为常的「幸福」。
★作者刘宗坤先生身兼法学、哲学博士,现为美国德州执业律师与研究学者。本书并同时由钱永祥先生、周保松先生、陈禹仲先生推荐作序。
专文推荐
钱永祥|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思想》季刊总编辑
周保松|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
陈禹仲|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助研究员
深度推荐
刘宗坤先生写《为幸福而生》这本书,用美国法院的多个判例,说明小人物如何经由法律途径,克服社会、政治、法律,以及偏见所设下的无数障碍,追求一己在婚姻、就学、堕胎、使用母语等等属于个人的平等选择权利,已经形象地呈现了「幸福」其实寄身于日常、现实的小事。每个案件都生自现实的生活,都是普通人的切肤之痛所逼出来的诉讼。……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情感跟着情节变化而起伏不定,有如在读精采的历史着作或者小说。书里叙述多个具体案例,详细追索涉案各方的各种细节。全书不仅没有一般法律书的索然无趣,反而充满了人性的悲欢离合。──钱永祥
本书的读者,不是美国人,而是我们。宗坤先生希望美国的历史经验,能够为我们的社会改革,提供重要参考。特别难得的是,面对浩瀚史料和枯燥典章,宗坤先生竟然能以举重若轻之笔,配上清通洗练的文字,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们明白,制度改革无论多么困难,都值得我们努力,也值得我们坚持,因为法律正义关乎千千万万人的福祉。道理确实如此!──周保松
作者介绍
作者简介
刘宗坤
山东济南人,曾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出版《原罪与正义》等着作以及《政治的概念》、《政治的神学》等译着。后去国赴美,转而研习法律,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并获得伊利诺州和德州律师执照。执业二十年,作者有机会透过大量案件了解美国的法律、社会和历史,并不断矫正过往从书本获得的理论知识的偏颇。书本传授知识,也传授偏见。而法院判决中呈现的事实证据大都经过双方律师的对质和陪审团的审议,比很多书本知识更可靠,更接近真实的历史和正在展开的现实。
近年,作者致力于依据法院判决和文件纪录书写美国历史和社会,为《思想季刊》、《读书》、《财新周刊》、《南方周末》等期刊撰稿。写作中,作者力求依循生活世界的常情常理,力戒林语堂先生所批评的:「有学问而没有感悟,有交谊而没有了解……有礼义而没有仁者的存心。」法官中不乏睿智而公道者,偶尔也有文章高手,所撰写的判决书行文之美、事实叙述和法理论证之明晰自不必说,对世事的感悟和人间温情也溢于字里行间。其为人为文都是作者景仰的楷模。
目录
推荐序一(钱永祥)
推荐序二(周保松)
推荐序三(陈禹仲)
自序
第一章 纽奥良往事
一八五七年/「必要的恶」与「积极的善」/温情家长制/「隔离但平等」/过去还没成为过去
第二章 最南的南方
林氏姐妹/孤注一掷的过气州长/不同寻常的法官/法院与宪法的距离/晦暗年代
第三章 难题与信条
冈纳.缪达尔/南北鸿沟/蛙视角/审慎的乐观主义/政治标签/潜规则
第四章 教育平权
瑟古德.马歇尔/「我们国家的信条」/巨变的前夜/转捩点/一致判决/汉娜.鄂兰
第五章 爱的权利
维吉尼亚/判罪与放逐/申诉/「这太不公平了」/追求幸福的自由/真相与和解
第六章 公道矫正法律
日出前开庭/无辜的孩子/平等保护/「文盲是终生残疾」/制造「低端阶层」/「柏拉图式保护者」/两种正义
第七章 历史与神话
短语的奴隶/萨缪尔.杭亭顿/由多归一/本土主义/盎格鲁-撒克逊神话/保守主义与文化偏执
第八章 未竟的救赎
史壮.瑟蒙/南方生活方式/「我永远搞不懂他」/宽恕与和解
第九章 勇气是最好的保护
另一半公民/珍.罗伊/「你永远不会赢」/最年轻的律师/离散的一家人/忏悔与迷茫
第十章 审判
乔治.佛洛伊德/九分二十九秒/生命的颜色/以法律的名义/法庭外的审判
第十一章 法律枪战
第二修正案/扭曲的镜子/二○二一岁末/不幸的孩子/当自由被滥用/最好的,也是最坏的摇篮
第十二章 纷争与共识
平权诉讼五十年/理想的原告与被告/时代结点/更大的不公平/现实与愿景
结语
常识理性/反启蒙/启蒙与革命/保守与激进/法律与公道
附录 美国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核权
司法审核权/「午夜法官」/「违反宪法的法律不是法」/法官、总统、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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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推荐序
■追求幸福:个人的与公共的
文 |钱永祥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
美国的《独立宣言》提出「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视为人类「固有而不剥夺的权利」。拿「追求幸福」跟生命、自由等崇高的价值相提并论,似乎并无不可。若是跟不到一百年前英国哲学家洛克所提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三项「自然权利」对比,「追求幸福」的涵盖范围显然要比「财产」更为宽阔,也更展现了人的能动性。但是「幸福」是不是有一点日常、平庸、琐碎,甚至于俗气呢?马克思跟尼采都嘲笑过,「幸福」被效益主义高悬为道德的终极标准,不过反映了英国小杂货店老板的道德观而已。「追求幸福」为什么构成了建国宣言所必须强调的一种最高价值呢?
其实换个角度看,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与其说是「最高价值」,不如说是最低度、最起码的权利。任何人,无论身分、地位、能力、成就,都拥有这些权利,美国的开国者形容为「固有而不可剥夺」,意思应该在此。问题是生命权和自由权兹事体大,通常备受重视,历来的思想家和建国者都会悬为鹄的。至于「追求幸福」,则往往被归为个人的权利与责任,并不是政治所能够──或者需要──过问的。
另一方面,也有汉娜.鄂兰这种推崇公共生活的思想家,强调真正的幸福是「公共幸福」,也就是在政治领域与他人合作,从事社会集体的共同追求时所达成的创造感;至于私人的满足、如意以及追求个人的目标,之所以显得小器、脆弱,正是因为这种「确幸」只能寄身在现状之下,寄希望于现状的接纳而已。但是人类的「幸福」无论如何应该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啊!她认为,这个关键的道理,正是美国的开国者所倡议的。
在这里,我无意讨论「幸福」涉及的种种哲学问题。我认为刘宗坤先生写《为幸福而生》这本书,用美国法院的多个判例,说明小人物如何经由法律途径,克服社会、政治、法律,以及偏见所设下的无数障碍,追求一己在婚姻、就学、堕胎、使用母语等等属于个人的平等选择权利,已经形象地呈现了「幸福」其实寄身于日常、现实的小事。每个案件都生自现实的生活,都是普通人的切肤之痛所逼出来的诉讼。这些故事本身并不直接涉及所谓的公共幸福,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攸关重大。必须承认,一个社会,一套法律体制,如果对这些小事无动于衷,或者竟不留下当事人申诉抗告的管道,那才是公共性的失败跟耻辱。
这也说明了幸福虽然寄身在个人的生活里,但是「追求幸福」通常是一件不得不进入公共领域的事业。本书叙述的这些案件,或多或少都牵动了大量的公共争论,甚至于在事前和事后引发了一波波的社会运动,经久不歇。毕竟即使是小人物的日常幸福,通常也具有庞大的公共能量。美国的法律体制把个人幸福跟公共幸福结合的方式当然也有它的问题。不过这是一种举世无双的体制,并且往往能取得历史性的突破;指出这一点,正是刘宗坤先生这本书的贡献。
最后我说一点自己的体验。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情感跟着情节变化而起伏不定,有如在读精采的历史着作或者小说。书里叙述多个具体案例,详细追索涉案各方的各种细节。全书不仅没有一般法律书的索然无趣,反而充满了人性的悲欢离合。而在人性的悲剧和喜剧之间,就后果而言,这些诉讼好像总能带来一些可以度量的社会进步。这本书给我──也会给其他读者──带来了一些希望和信心。
■追求幸福与法律正义
文 |周保松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
刘宗坤先生这本着作在大陆面世时,作者赠我一册,我一口气读完,觉得是不可多得的好书,于是向出版界朋友大力推荐。现在更为完整的繁体字版由八旗出版,我甚为欣喜,并在此向读者郑重推荐。
本书的主题,是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个权利,连同生存权和自由权,构成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所称的三项不可让渡的基本权利。政府的首要责任,是确保所有公民能够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如果政府有负此责,人民就有反抗的权利。宗坤先生认为,这是美国的立国精神所在,也是现代文明的核心,更是推动美国社会改革和道德进步的重要动力。
宗坤先生继而指出,美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特点,是三权分立和互相制衡,令得联邦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核」这个机制,监督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和行政部门推行的政策有否违反宪法。一旦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原来的法律和政策即告失效。宪法的首要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而法院是宪法的诠释者和守护人。在这种制度下,要推动社会改革,除了大规模的政党政治和社会运动,普通公民也可以通过司法审核,以宪法之名,修正甚至推翻各种不正义的制度实践。
这本书之所以取名《为幸福而生》,是因为作者将「追求幸福的权利」作为全书的主线,然后通过美国司法史上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案例,让我们彷如亲临现场般见到,在过去二百多年中,许多无权无势、受尽制度压迫的「小人物」,如何在有正义感的律师的协助下,通过司法抗争挑战各种不义之法,逐步实现这样的目标:每位美国公民,不论其种族、肤色、信仰、性别和阶级,都应有追求个人幸福的平等权利。
这些案例包括:废除种族隔离政策、黑人和白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白人与有色人种的通婚权、平等的选举投票权、女性堕胎权、非法移民同样得到正当的法律程序保障权等。在这些司法争议中,既有不少源于种族、性别和阶级的歧视,也有许多来自深刻的信仰差异和道德分歧,因此导致法官之间、政党之间、公民之间产生激烈争论。例如公民应否有权拥有枪械,大学收学生应否继续实行平权措施,以及最高法院应否推翻女性堕胎权等,均引起极大争议。本书可贵之处,是没有回避这些争议,而是将它们放回到具体的历史语境,呈现时代的局限和观念的保守,揭示争议背后不同的考量,从而让我们明白制度演进的复杂和艰难,却又不陷入相对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泥淖,因为宗坤先生始终相信,自由和平等是美国立国的基本价值,正义和尊严是人们的普遍渴求,通过人们持续的争取,改变总有可能发生。我认为,宗坤先生相信的,是一种立足于启蒙运动的渐进的司法进步主义。
读者或会问,所谓追求幸福的权利,听起来颇为平常,为什么能在美国的司法抗争史中,起到那么大的作用?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这种权利观的政治意涵有更多认识。
首先,将追求幸福视为个人权利,并对国家的行为构成法律约束,意味着我们承认活得幸福是每个人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道德分量。人作为有反思意识和价值意识的存在,不仅只是希望活着,还希望活得好。活得好,不仅是活得快乐,也不仅是当下欲望的满足,而是在一个合理的社会环境中,过上自己认可的生活,活出人的价值和尊严。
其次,《独立宣言》强调的,是国家有责任保障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不是「实现」幸福的权利。是谁在追求呢?自然是独立的个体。既然如此,个人就须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体现了这样一种信念:我们生而自由和独立,我们的幸福,不是靠别人赐予,而须靠自己去追求。最后能否实现幸福,个人的选择和付出,起到重要作用。这也就意味着,国家不应实行家长制式管治,以人民幸福之名,强行要求所有人接受相同的幸福观。道理很简单:既然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和对美好人生的构想,国家应该尊重人们的选择。
再其次,《独立宣言》所说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是彼此分割和互不相干,实际上,前两者为追求幸福的必要条件。生存权容易理解,自由权的重要,在于给予我们每个人选择的机会。活得幸福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是自主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信仰、职业、婚姻、朋友,以至生活方式和政治连结。没有自由,人就只能活在屈从和奴役的状态,无法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
最后,要活得幸福,不仅需要生命和自由,还需要安全、食物、居所、教育、医疗和工作,也需要公平的机会和平等的尊重,更需要友善的社群关系和丰富的公共生活。欠缺这些条件,个体就难以通过各种活动去发展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从而肯定自己的价值。追求幸福,既不抽象也不复杂,就是个体能在公平的制度环境中,发展必要的能力,并在尊重他人相同权利的前提下,自主地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
以上所述,是「追求幸福」的应有之义。明乎此,我们就能够理解,争取政治平等和性别平等,反对种族隔离和肤色歧视,以及要求教育平权和社会福利,均可视之为一种「追求幸福的政治」(Politics of Pursuing Happiness)。既然追求幸福是人的基本权利,这种政治就有其普遍性和迫切性。它不仅对美国人重要,也对世界上每一个人重要。我们因此有理由,要求所有政府尊重和落实这项权利。
在这样的视角下,我们当能理解宗坤先生花大力气写作本书的用心。他的读者,不是美国人,而是我们。他希望美国的历史经验,能够为我们的社会改革,提供重要参考。特别难得的是,面对浩瀚史料和枯燥典章,宗坤先生竟然能以举重若轻之笔,配上清通洗练的文字,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们明白,制度改革无论多么困难,都值得我们努力,也值得我们坚持,因为法律正义关乎千千万万人的福祉。道理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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