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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伪科学 │ 克里斯•法布里坎特 │ 商周 │ 978626318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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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都可信吗?
为什么没有实证基础的垃圾科学能够进入法院,参与半数以上的冤案?
咬痕、毛发显微镜比对、纤维比对、工具痕迹、纵火调查、测谎、鞋印、血迹喷溅……
审判中让人坚信不移的「科学」证据,可能终结犯罪,却也可能摧毁无辜者一生

  
从《CSI犯罪现场》、《法医文件》到享誉全球的FBI犯罪实验室,司法鉴识专家在大众文化里一直被神话成犯罪终结者。但是从过去到现在,很多科学鉴识的方法,后来都证明是垃圾科学。这些错误的科学误导陪审团,让无辜者被判有罪,有些甚至是死刑案件。
 
美国的司法科学是一个不受监管的行业。站在使用「科学」证据和陪审团之间的,就只有法官。法官往往是根据判决先例而不是科学在做决定的。法律人评价证据时习惯沿用前例,导致他们欠缺能力检验科学证据,以及科学证据本身缺乏精进的动力,结果就是诸多可信度存疑的科学证据在法庭中不断被使用。

本书目的是希望一改以为司法科学万无一失的错误描述。透过因垃圾科学而被判有罪的多起冤案故事,记录他们对抗错误定罪的法庭交战,带领读者深入了解千疮百孔的司法制度核心与其对垃圾科学的回应、美国国家科学院对各种鉴识科学的检验,以及DNA鉴定对冤错案件带来的革命性影响。

各界好评
☆内容饶富兴味、深入探究且令人信服,对法庭上不可靠的专家证词敲响了骇人的警钟。
——New York Journal of Books
☆让人们更广泛审视刑事司法制度中一个令人深感不安的面向,已经有许多人认为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种族主义和偏见……作者揭露的这个普遍存在的不公平现象,甚至有可能对支持强势法律与秩序的人造成动摇。
——Publishers Weekly, Starred review
☆读者们,尤其是喜欢刑侦剧和其中万无一失的犯罪实验室的读者,会对书中一长串司法科学技术清单感到震惊(这些技术被包括联邦调查局在内的许多实验室长期使用,高薪的「专家证人」也都表示赞同),经优秀的研究人员调查后,发现它们的结果都是不可靠或毫无价值的……这是法庭上对垃圾科学的精彩反驳。
——Kirkus Reviews, Starred review
☆引人入胜……严肃证明了我们在科学和法律方面都应保持谦逊,并承认我们的知识有限,且容易犯错。正义问题太重要了,绝不容靠耍花招解决。
——Washington Examiner
☆直到上周我都还不假思索地相信测谎,直到我读了这本书,书中仔细且无可辩驳的解释了几乎所有司法科学都不可靠,且大多数完全是假的。
——The Spectator
☆有力地揭露了破绽百出的刑事司法制度,研究深入且撼动人心。想知道不可靠的证据如何维持现状的人,绝对不容错过。
——Christina Swarns,无辜计画执行主任
☆由无辜计画律师法布里坎特所写的这本引人入胜的书,向我们展示了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垃圾科学是如何将无辜者定罪。忘记《CSI犯罪现场》和你以为的法庭科学吧,你更该看的是这本令人大开眼界的书,它才是来自为真正正义而战的第一线。
——Itiel Dror,伦敦大学学院认知神经科学高级研究员

 
作者介绍
作者简介

克里斯•法布里坎特M. Chris Fabricant
「无辜计画」的策略性诉讼部门主任,也是美国司法科学和刑事司法制度的顶尖专家。曾现身Netflix纪录片《清白文件》(The Innocence Files),也在几乎所有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公开评论。
法布里坎特是前公设辩护人和实务法学教授,他把二十多年的实务经验,从美国南方棉花州的死刑案件诉讼,到南布朗克斯区的轻罪案件,都融入写作纪录。
出生于纽约市,成长于亚利桑那州的塞多纳(Sedona),一九九七年自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毕业以来,就一直住在布鲁克林。


译者简介

尧嘉宁
台湾大学法律学硕士,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社会人类学硕士。现为英/日文专职译者,译有:《不平等的审判:心理学与神经科学告诉你,为何司法判决还是这么不公平》、《被误解的犯罪学:从全球数据库看犯罪心理及行为的十一个常见偏误》、《从噁心到同理:拒斥人性,还是站稳理性?法哲学泰斗以宪法观点重探性倾向与同性婚姻》等书。

 
目录
目录:

第一部:「维吉尼亚州诉基思・艾伦・哈沃德案」与垃圾科学的兴起

•垃圾科学与美国刑事司法制度

•牙医做为鉴识专家

•认证、判例法与泰德・邦迪

•致命性

•致命的胡说八道

•最高法院的垃圾科学

•生命、自由与「道伯案」

第二部:「德州诉史蒂夫・马克・钱尼案」与DNA革命

•无辜计画

•美国国家科学院的听证会

•史蒂夫・钱尼的前进道路

•鉴识科学的神话破灭

•大量监禁时代的终局性原则

•拒绝承认他们是无辜的

•处死无辜的人

•史蒂夫・钱尼被系上铁炼

•现状

第三部:「密西西比州诉埃迪・李・霍华德案」及垃圾科学的清算

•取消垃圾科学

•咬痕战争的第一枪

•史蒂夫•钱尼的新律师

•基思•哈沃德遗失的乐透彩券

•咬痕战争益发险恶

•史蒂夫•钱尼的新检察官

•基思•哈沃德喊出「将军!」

第四部:埃廸•霍华德、史蒂夫•钱尼与牙医的背水一战

•我们的英雄

•德州法医科学委员会的听证

•史蒂夫•钱尼与他在审判时的检察官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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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推荐序
不要在司法科学中念旧
by 台湾冤狱平反协会常务监事 叶建廷

关心冤案的朋友,对于纽约卡多索法学院成立的无辜计画(Innocence Project),想必不陌生。于一九九二年成立的无辜计画,其任务是协助申冤者声请DNA鉴定,透过DNA平反冤错,至今已超过三百七十五起平反案件。在成功透过DNA救济多起冤案后,无辜计画于二○一二年成立一个重要的工作部门:策略性诉讼部门(Strategy Litigation department),以「避免垃圾科学进入美国法庭」为核心目标,即便案件仍在诉讼中,也可能受理介入,不以判决确定为限,甚至不论被告是否真实无辜,只要检察官起诉证据牵涉瑕疵科学,就有策略性诉讼部门参与的可能性。

对于一个以冤案救济为宗旨的组织而言,把资源运用于「没有冤的案件」似乎难以想像。然而,根据美国学者布兰登.葛瑞特(Brandon Garrett)在二○一一年针对美国两百五十起DNA平反案件的研究,有百分之七十四牵涉到科学证据,许多平反者都被法庭上不可靠的鉴定方法而被判罪,例如毛发比对、咬痕比对(bite-mark comparison)、指纹比对等,苦坐多年冤狱后,才经由DNA平反。换个方向思考,这些错误科学让无辜被告要付出如此严重代价,如果能尽可能减少错误科学的使用,自然就能减少冤错。「纠错也要防错」,这正是无辜计画成立策略性诉讼部门的缘由。

咬痕比对源自美国一九七○年的刑事鉴识实务,发现被害人身上可能的齿痕伤势,再制作嫌疑人齿模,由声称具有比对专业的牙医,借由观察齿模与咬痕之间有无相似或相异之处,作出比对结论,究竟被害人身上的伤口是谁咬的。这群专家们于一九七六年成立美国法医牙科学会(American Board of Forensic Odontology),并为牙医们从事认证,专家们也发表期刊论文,介绍案例与比对方法。有专家、有方法,还有专业社群,这时候咬痕比对看来是如此「科学」!没想到在多年之后,DNA鉴定结果排除涉案,证明那些被比对相符的「行为人」,其实是冤案被害人。

本书作者克里斯•法布里坎特(Chris Fabricant)自二○一二年起开始在纽约无辜计画服务,策略性诉讼部门创立后担任该部门主任,而本书,可以说是该部门运作多年下来的重要成果,以三位冤案被告漫长的平反故事,带领大家认识以下这两个问题:「咬痕比对如何从法庭上的专业意见,变成垃圾科学?这些带有社会知名度的破案牙医,如何造成冤案?」克里斯的文字流畅,读者们可以迅速地随着书写,进入这位冤案救援律师的工作日常——如何受理案件?如何在法庭上与专家抗衡?又如何让冤案得以进展?

回望台湾,二○一五年再审开启,改判无罪的吕介闵冤案,正是受到咬痕比对所误的冤错案。专家出具报告指出被害人身上咬痕,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为吕介闵所留下,而且是一个具有报复性的、故意的大力咬痕,法院以此专家意见认定吕介闵故布疑阵,判决有罪。所幸,吕介闵坚持清白,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官为吕介闵发动DNA再鉴定,新鉴定结果排除吕介闵,检察官并参考美国近年来发展,援引美国国家科学院报告二○○九年的NAS报告《提升美国司法科学:前进之路》(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指出咬痕不可采信,为吕介闵声请再审,开创了近年来检察官为重大刑事案件声请再审的先例(台湾高等法院一○四年度声再字第一七九号刑事裁定),台美两国的冤案救援行动,在吕介闵案的平反上有了重要的交集:质疑咬痕比对的科学性,并透过DNA平反,而且还是由检察官重启调查。

本书有许多的冤案故事,有令人心碎的遗憾,也有让人振奋的魔幻时刻。关注冤案的朋友们在阅读之时,应该都能联想到台湾的冤案救援行动。对于从事制度改革的伙伴,本书同样值得推荐。在此,我想特别提到德州的一项特殊冤案救济制度,二○一三年,德州立法规范,如果在监收容人可以证明当初判有罪的科学证据有瑕疵,即应给予再审的机会,成为全美率先创立此制度的一州。这个制度,在本书称作「垃圾科学令状」(Junk Science Writ)。在冤案救援的世界中,最常面临的课题是必须回应「科学证据不科学,并不代表被告就是无辜」,救援团队得拿出一翻两瞪眼的清白证据,才有可能说服法院。德州这项垃圾科学令状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一旦有罪判决援引的科学证据基础受到动摇,就不能容忍无辜被告继续困在旧科学里面。我想到此时此刻正向法院提出第四次再审声请的吕金铠先生,当初判决有罪确定的证据,其中有一份是一九九四年的「DNA-HLA-DQα」报告,鉴别力较差,时至今日他仍被迫困在这份鉴定报告里面。有多少无辜被告因为旧科学而被无奈定罪,我们无从计数。德州这个制度警醒了我们,不要在司法科学中念旧!

科学进展日新月异,以今非古自属当然。期待有朝一日台湾引进这类制度,不让垃圾科学困住被告,并让无辜之人都得以平反,并重获自由。是为序。

 

推荐序
质疑科学证据是法律人的工作
by 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副教授 金孟华

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做「法安定性原则」,该原则强调的是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必须要稳定,不要朝令夕改,这样人民才会信赖法律、信赖政府的施政,如此才能建立一个安定的法秩序。法安定性原则也影响着司法对于法律的解释与操作,实务工作者在处理个案纷争的时候,如果遇到法律上的疑义,所有人都会去寻找过去的实务见解看看能不能获得解答,司法就是透过实务见解取得稳定性。

然而,法律人尊重前例的习惯遇上科学证据会产生严重的问题。首先,法律人如果把法安定性的习惯运用到科学证据上,很容易会产生一种「以前可以使用的证据,现在就可以使用」的预设立场。因此,许多过往使用的科学证据很容易在未经严格检验的情况下,在个案中持续被使用。此外,大多数的法律人对于司法科学,乃至于科学整体都感到陌生,因此虽然法律上已有机制检验进入法庭的所有证据,但实际上这些机制在遇到科学证据时,其效果都会遭到打折。第三,许多科学证据存在本身的目的就是为了服务司法,鲜少有其他的用途,本书中提到的如咬痕、工具痕迹、毛发或纤维比对、火场鉴识等等,都几乎是这种专门为了司法而存在的技术,因此只要做为使用者的司法,对于证据的质量是可以接受的,司法科学证据不一定会像其他科学领域一样不断创新精进。

综合前述,法律人在评价证据时,习惯沿用过往的前例,这样的预设模式在法律人欠缺能力检验科学证据,以及科学证据本身缺乏创新精进的动力的情况下,最后的结果就是本书中所提到的诸多可信度存疑的(伪)科学证据在法庭中不断被使用。

我国过往的司法改革讨论,多半将重心放在法庭中的「人」身上,比方说因为不信任法官,所以从职权进行主义修改为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让两造有更大的空间主导证据调查的进行;现在随着国民法官法的实施,更进一步倾向于当事人进行,减缩法官的主导能力。这些变革虽然都是重要的,但是如果法律人对于科学证据的态度没有改变,关注法庭中的分工与角色对于证据检验的质量似乎没有直接的帮助,我们只是将指责的对象从过往的法官移转到两造,然后再让国民法官一起承担骂声罢了。

过去这几年,只要有机会都会前往美国参与无辜计画举办的年会,每年科学证据都一定会是年会主题之一,站在台上讲述科学证据的专家不一定都是科学背景出身的人,很多时候是承办案件的律师、检察官、法官。这些法律人有一种办过某种案件,使用过某种科学证据,执行过专家的交互诘问,就可以来讨论科学证据的自信与能力。

我想我们的法律人也可以做得到。在个案中对不懂的议题进行了解,竭力找出不同的可能性并进行说服,本来就是法律人的专业。针对法律议题,过往的实务见解固然重要,但是法律人本来就是在做挑战实务见解的工作。随着时间经过,实务见解会随着个案中的辩论而改变,而法律就是在这个试炼的过程中,不断进步。期待法律人透过本书认识到科学证据的本质与限制以后,也可以把科学证据的可信与否比拟作法律的辩论,让每一场审判都使科学证据接受试炼,追求个案正义的同时,也敦促科学证据的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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