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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评论人詹伟雄专文导读 ★
「在这个众声喧嚷的时代,我们该如何辨识出群众的缺失,
重拾理性与思辩能力,进一步厘清事实与真相?」
长销百年不坠,当代读来更具意义的群体心理学经典名着
全球近二十种语言版本,累计销售上千万册
心理学大师佛洛伊德誉之为「一本当之无愧的名着」
美国心理学泰斗奥尔波特、社会学大师墨顿 齐声赞赏
为什么一到百货公司周年庆,人们就像失心疯一般地大肆抢购?
当某个公众人物爆发丑闻时,为什么人们都毫不迟疑地相信记者?
看到鼎泰丰的人潮,即便没吃过也认定它们的小笼包最好吃?
当7-11推出集点活动时,就算你不爱Hello Kitty也会跟着搜集?
我的理性哪里去了……为什么当人成为群众的一分子,就会变成受人摆布的玩偶?
我们都以为人类是理性的动物,然而诸如上述这些看似不理性的行为却是天天在发生。
究竟是为什么呢?
长久以来,无数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试图为之提出理论上的解释。有些学者相信,因为人类的群居天性,总要与他人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且脱离不了群体生活;因此他们开始研究起人们在团体中的心理状态,想要从中找出「群众心理」与某些非理性行为之间的关联,因而在之后逐渐形成了「群体心理学」的研究领域。
而本书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正是这个领域的先驱,本书遂也成为研究群众心理的经典着作。
▍跨越时空限制,直剖根本人性的心理学经典
本书写成于一个民众的集体意识初萌芽的年代。作者勒庞生长的背景是动荡不安的法国大革命之后,因此他对于群众心理以及群体力量的观察格外精辟入里。
勒庞在本书中对「群体」所做的精细剖析,让心理学大师佛洛伊德、着名社会心理学泰斗奥尔波特等大师们都爱不释手,后世更有不少心理学研究是立基于本书之上,可说是一部跨越时空限制,直剖根本人性的一部心理学经典。
勒庞对于群体的看法是:「一个群体的运作具备其独有的特征,不同于个体单独的行为模式。群体在组织化的过程中,每个成员的观念和想法会渐趋一致,他们自觉的个性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集体的群众心理。」
当独立个体受到刺激时,大脑会告诉他不要冲动,但是成为群体一员后,他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因此透过匿名、传染、暗示等因素的作用,人们就会丧失理性和责任感,表现出一些平常被视为不理性的特质,像是疯狂、冲动、偏执、盲目、狂热、易被鼓动等等。这种现象使得我们在无意间变成了群氓之族,身处在一个群氓时代里。
▍群体的五大特征
勒庞在书中扼要地举出了群体的五大特征,分别为──
▪ 群体是冲动的奴隶
「群体是冲动的奴隶。与群体成员一样,独立个体同样会受到这种刺激影响,但是他的大脑会告诉他不要冲动,这是不明智的,因此他会控制自己而不受冲动影响。从心理学角度解释这种现象,即是独立个体具备控制本能的能力,而群体缺乏这种能力。」
▪ 群体永远徘徊在无意识边缘
「(群体)的一个普遍特征是极易受人暗示……通常,群体总是在期待中关注某事,因此很容易被暗示……最初的暗示经过相互传染后进入群体所有成员的大脑,接着群体态度趋于一致,并很快成为既定事实。」
▪ 群体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
「群体情感不论好坏都会呈现出双重性──极端简单与夸张。这一点和许多其他方面一样,群体成员作为个体出现时,与原始人类是相似的。他们无法对事物做出细致的区分,只从事情的整体上观察,而忽视中间的发展过程。任何情感态度的表露,通过暗示和相互传染迅速散播开来,从而强化群体夸张的情感,这样明确得到群体认可的物件就会变得异常强大。」
▪ 群体是偏执和专横的代名词
「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情感。他们对待各种意见、思想和信念,要不是全盘接受,就是一概否决;要不是视其为绝对真理,就是视其为绝对谬误。通过暗示加以诱导而不是通过推理得出的信念通常亦是如此。我们意识到,这种褊狭常常与宗教信仰有关,并绝对控制着人们的思想。」
▪ 群体是矛盾共同体
「群体有时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有时也表现出无私奉献、勇于牺牲以及公正无私这样十分高尚的举动,而且比独立个体表现得更崇高。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为号召,最有可能打动群体,并常常使他们不顾生命、慷慨赴义。……群体为了自己了解甚少的信仰、思想和只字片语,便敢于直面死亡,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
▍群体的力量,不能忽视
相较于过去的任何一个时点,现在的我们都是处在一个群体更有力量的时代。只要打开电脑、连上网络,我们就能接触到全世界;不妨看看Facebook、Twitter这些社群网站的影响力吧!相较于传统的大众媒体,人们透过网络媒介,可以让许多谣言、潮流或者广告流窜的速度更快、更广,群体更容易被组织起来,其力量也愈来愈不容忽视。
在这样的时代里,某些特定的观念和想法借由群众心理的影响力,几乎是防不胜防地置入我们的脑袋,也让我们在无形中不再主宰自己的思维。想要夺回你对自己的主控权吗? 要如何避免自己成为受他人摆布的傀儡呢?关于群众心理作用的一切真相,你不能不知道。
透过本书,可以让你看清楚这个社会,也重新掌握自己的思维;不要让有心人误用群体的力量,对社会造成坏的结果。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我们一定能够将群体力量导向更好的用途。
▍各界重量级好评赞誉
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着,它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
──心理学大师 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心理学领域已经出版的着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美国社会心理学大师 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
勒庞的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美国社会学大师 墨顿(Robert Merton)
勒庞具有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能力,他所关注的问题毫无疑问会成为所有社会心理学家和善于思考社会的人共同关注的问题。
──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作者介绍
作者简介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
出生于一八四一年,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以对群体心理特征的研究而闻名于世,被后人誉为「群体社会的马基维利」。
勒庞早年在巴黎学医,并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游历欧洲、北非和亚洲,写了数本有关人类学和考古学的着作。一八七○年起在巴黎行医;一八八四年开始研究群众心理学,阐发了强调民族特点与种族优越性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勒庞尤以对群体心理特征的研究而着称;他认为「民族的精神」或「种族的灵魂」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一个民族、种族或一种文明都具有民族的精神,即共同的感情、利益和思维方式。
本书出版于一八九五年,为勒庞最有名的着作之一。他的思想对于后世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影响较深,同时也成为现代意识形态研究中不可或缺的材料。
译者简介
周婷
无
目录
导读 风、血与诗——感受群众,才能理解群众,试读《乌合之众》(詹伟雄)
序 论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美国社会学大师 罗伯特.墨顿)
《乌合之众》的功能/佛洛伊德眼中的《乌合之众》/未竟的肖像画(未竟的世纪末众生相)/旷日持久的争论战/布朗热浪潮/历史在勒庞眼中永远是矛盾的/勒庞不是先知
前言
导论 群体时代
第1章 群体一般特征:受人摆布的玩偶
群氓之族/受人摆布的玩偶
第2章 群体态度与群体道德:感情的傀儡
群体冲动、善变且暴躁:群体是冲动的奴隶
群体的被暗示性与轻信:群体永远徘徊在无意识边缘
群体态度的夸张与单纯:群体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
群体的褊狭、专横与保守:群体是偏执和专横的代名词
群体道德:群体是矛盾共同体--为什么今天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明天却可以牺牲和不计名利地献身
第3章 群体的观念、推理能力和想像力
群体观念:群体是固有观念的奴隶
群体的推理能力:没有辨别是非能力的弱智
群体想像力:天才的想像力成为了他们受制于人的弱点
第4章 群体信仰的宗教形式:宗教形式的忠实追随者
偏执与狂热是群体信仰的孪生兄弟
盲目是群体的禀性
第5章 影响群体意见与信念的间接因素
种族:使群体走出野蛮状态的有利支撑
传统:控制我们内心最深处自我的无形主人
时间:真正的创造者和伟大的毁灭者
政治和社会制度:虚假、短暂的外衣
教育:使民族走向衰落的刽子手
第6章 影响群体意见与信念的直接因素
形象、话语和措辞:无坚不摧的利器
幻想:人类艺术与文明的真正缔造者
经验:群体摆脱幻想控制的利器
理性:对文明发展不起作用的「垃圾」
第7章 群体领袖及其说服手段
群体领袖:贪图个人利益的巧言者
领袖的说服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说服群体的最好修辞手法
声望:麻痺群体判断力的「杀手锏」
第8章 群体信念与意见的变化范围:推迟文明灭亡的因素
坚定不移的信念:文明不可或缺的支柱
易变的群体意见:受机遇摆布的玩偶
第9章 群体分类
异质群体
同质群体:共同信仰的结合体
第10章 犯罪群体:受无意识支配的刽子手
无意识的行凶者
疯狂的大屠杀
第11章 刑事陪审团:比法官更具人情味的刑事群体
「弱智」群体
他们同样是情感的奴隶
他们是「犯罪群体」的保护伞
第12章 选民群体:政治机器的杰出作品
「迎合」是候选人获胜的基石
无休止的争论战
群体权力拥有与宗教一样的力量
第13章 议会:文明民族的理想象征
议会制度是一切现代文明民族的理想
议会是领袖操控群体的机器
消耗财力和束缚人们自由的机器
结语 民族的回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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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导读
风、血与诗——感受群众,才能理解群众,试读 《乌合之众》
詹伟雄(文化评论人)
公元1789年7月14日傍晚,巴黎暴民攻破了君权象征的公交车底狱,典狱长德.劳奈(Bernard-René de Launay)被活捉游街,准备递送到市政厅前处决,沿途,不少的民众用随身的武器戳刺他,在抵达目的地前,德.劳奈几乎崩溃了,他挣扎着高喊:「够了,让我死吧!」也就是这一用力,他的腿踢中了一位围观者的小腹,这时群众便开始鼓噪,要这位民众立时杀了他。
勒庞的《乌合之众》一书,引述了法国大革命史学家(应该是Hippolyte Taine)的记述,是这么描绘这幅杀戮场面:
「他是个失业厨师,无聊的好奇心使他来到公交车底狱,想看看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因为大家都这么认为,他也认为这是一种爱国行为,甚至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一枚勋章,奖励自己手刃恶魔。他拿着一把借来的刀对着裸露的脖子下手,但是刀有点钝,怎么都割不动,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一把黑柄小刀(做过厨师,应该对切肉很在行),成功完成了任务。」
当一个人身处于亢奋的群众之中,成为了群体的一分子,这个人就不再是孑然一身时的那个人了,他会展露出前所未有的想法和行动,远远偏离人生轨道,这是《乌合之众》一书的主要意旨,当然,勒庞还会加上一句:群众永远比个人愚笨得多,「不是整个世界比伏尔泰更聪明,而是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虽然吊诡的却是,历史的进程往往还得靠着这种本质愚蠢的群众运动来推进,「激发人类走上文明之路的不是理性,而是充满激情与胆量的幻想」。
《乌合之众》一书出版于1894年,英文版于一年后上市,两种版本都成了市场畅销书,可以想见,整个十九世纪欧陆革命的动荡,加上各地区国族国家独立的起义风暴,使西方见识了群众运动巨大的能量,不论是从中得益的革命家,或是于其中受苦的市民阶级,都积极地想理解这神秘难解的暴风如何生成、怎么运作,又如何能去芜存菁、化害留利,使群众能为己用,或至少能降低其狂野非理性的一面,而保留其创造式破坏的一面。
对勒庞而言,他当然是个站在「乌合之众」对面的知识分子,虽然他对法国的教育有很多的批评,但观诸他一生的所作所为,显然仍是以身为「启蒙之子」的法国伏尔泰信徒为职志的,《乌合之众》是他对法国十九世纪城市中的暴民所作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直接的情感因素是他目睹1871年巴黎公社的暴力起义事件),而在完成这部小书后,他转而把研究旨趣转向放射性元素,据说还差点于1903年获提名角逐诺贝尔物理奖,他的一生中,明显地向往着一间宽大稳顿的书房而非硝烟四起的街头,这样的智识历程,远远不同于撰写《悲惨世界》的雨果,或者热切肯定巴黎公社革命的马克思。
但我们也可以这么说:正是他对群众的由衷不安,方才使他能捕捉到群众运动中扑朔迷离的几个特质,并且以极其动人的修辞表达出来。譬如说他对群众运动中领袖人物的解析:「群体成员缺乏意志,会本能地转向意志坚定的人,因为他们身上具有群体成员身上缺乏的质量」,便启蒙了二十世纪的希特勒,《我的奋斗》这一本自传直接由勒庞的指引中取材,从都会鲁蛇心理的阴暗反面打造出光芒四射的时代偶像,召唤了上千万德国人成为纳粹信徒。也或是由于其面向历史与现实中的真切恐惧,勒庞才能深刻观察到「民众>群众>暴民」的因果关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而非偶然:「群体中,愚蠢、无知和心怀嫉妒的人,会摆脱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从而产生残忍、巨大的短暂力量」。当然,他对群众们雷霆万钧划破时代场景后、烟火散尽后的个人沧桑运命,也是洞烛机先的,他最常被后世人引用的一句话便是:「群体中的个体,彷佛是空气中的尘埃,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
二十世纪是一个群众运动更加奔腾的世纪,有趣的是,支持《乌合之众》于西方书肆常卖的,不是群众或学者,而是各色各样希望能召唤起群众运动的政治行动家;二十世纪西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抬头,也不再把《乌合之众》看成是一本具有严谨意义的学术着作,勒庞思想中的生物决定论、父权偏见与欧洲中心主义也愈来愈不政治正确;在社会「集体意识」这个研究议题上,勒庞法国同胞涂尔干所着的《社会分工论》与《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以其对日常生活更穿透性的理解,明显地在知识地图上具有着更广大的说服力和启发性。那么,身处在一万多公里距离之外、一百多年时光之遥的台湾读者,再来读这本《乌合之众》的理由会是什么?
五十多年前,美国社会学结构功能论大学者墨顿(Robert K. Merton)于《乌合之众》英文版写的导读中,指明了勒庞的这本小书,有着三个开创性的价值,其一,他指出「群体社会」即将到来,执政者会反过来听从主流民意来施政;其二,群体当道,平庸和低俗的文化会成为最有价值的文化;第三,群体会成为历史发展中无可替代的主要推动者。
虽然已半世纪了,墨顿所揭橥的三个提醒对台湾读者仍然有效,而且十分有效,因为台湾才刚刚进入民主化社会,在台湾的历史上,民主的岁数还没有超过三十岁,这样的理解也就意味着:台湾史中的大部分的岁月都在潜意识里渴望着「群众」,也伺机召唤着「群众」,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够推翻殖民者或极权政权,获得民主,但坦白说,我们也因此而完全缺乏另一面对「群众」的理解,吾人对群众可能产生的暴力后果一无所悉,因为我们就货真价实地承受着执政者施加于上的暴力,历史上满满是镇压的血渍,从而使我们无从想像群众也可能鲜血满手,而且相较体制暴力更不可捉摸,但,虽然欠缺历史经验,网际网络与电视传播所流转的强大群众猎巫气息,或者各种平庸意见当道的决绝与刚硬,却也是现世台湾人不陌生的群体压力。
勒庞是一位看着巴黎街垒革命长大的小孩,他的恐惧,正是吸引人们阅读《乌合之众》的起点,唯有切身地穿过时代场景,才能把时代的一些气息带至外来者的面前,让我们同时闻嗅到暴风、鲜血与诗,并心生些许警惕和反思。从这个角度看,《乌合之众》(之于我们)具备着更多的文学性而胜于科学性,狄更斯的《双城记》也写法国大革命,但,请相信我,它不会比《乌合之众》更扣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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